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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交易过程当中,与购房人发生关系的机构包括:开发商、中介公司、律师、公证、房屋产权登记机构、物业管理公司,以贷款方式购房的还要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评估机构等。
购房人购房的基本程序包括:购房前自身或委托房产中介公司调查了解市场情况,寻找适合自己要求的房源;自己或委托经纪人与售楼单位谈判、签约;委托律师进行公证;进行房屋预购登记,并缴纳有关税费;正式验收房屋,办理入住手续,并签署物业管理契约。
经过2007年的房价暴涨、2008年的房价下跌,消费者已变得极为理性,也变得十分聪明,不是那么好忽悠了。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波及到楼市,消费者突然发现,开发商其实也很脆弱,经不起经济的一闹腾,经不起自己的一观望。
2009年,楼市会延续2008年下半年的行情,房子难卖,开发商势必会想出一些新的招数。2009年的消费者,买房一定要仔细甄别,千万别被开发商忽悠了。
1、要预防今年购买期房的三种风险。
客户在购买期房之前,售楼小姐都会说一番好话,极力鼓吹该小区房子的地段好、小区环境美、小区价格低,总之一切都很完美,令你不得不动心。
买期房叫买"楼花”,是当前房地产开发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对于市场潜力不大的项目,早期的买家就要承担与发展商"共生共存”的风险,这种风险从目前所出现的纠纷案例看,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
1、房屋延期交付使用的风险。这其中又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使用居住功能无法体现;第二属于投资性购房者延迟收取投资回报时间,也应是延迟回收利息及利润的时间;
2、房屋内在品质变换的风险。发展商由于市场信誉和资金实力等方面的原因,对房屋的建筑结构、设施配套、建筑装饰材料等进行了与购房协议内容不符的调换或延迟使用,使购房人蒙受损失;
3、房屋权属证件无法按期得到的风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有可能使开发商无法按期获得整个项目的房屋权属证件,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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