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银监会一位人士表示,灾区受损房屋和房主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各家银行直接受影响的房贷规模也不一样,目前很难提出一刀切的最终处理办法。
地震过后,生活还得继续。
但去年刚通过银行贷款在都江堰买了一套房子的姚友平(应受访者要求,系化名)现在仍不能确定,他的生活能不能从头再来。
都江堰是此次地震的重灾区之一,据估算城区近九成房屋不能继续使用,姚友平的房子就在其中。刚在震灾中失去两位亲人的他,强忍悲伤的同时,又要为近30万元的银行贷款犯愁。
还贷争议
姚友平告诉记者,仅他的亲友圈中就至少有八九个家庭面临着同样的困扰,而震灾波及的各个市县中,"楼在人不在,人在楼不在”的情况,也是相当普遍。对他们来说,天灾无法抗拒,政府和银行理应出台政策,减免房贷,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重新起步。
但建行成都分行房贷部一位姓周的人士认为,商业银行没有义务承担地震等巨灾造成的信贷损失。"如果严格依法办事,房贷肯定是要还的,”他说,"但现在情况特殊,银行很可能面临人楼两空的窘境,国内银行迄今并没有成熟的处理办法。”
据他透露,近日他们部门已接到上级通知,正在加班加点搜集统计灾区内房屋贷款客户的数据资料,下一步将根据建设部专家的排查意见,汇总房屋受灾及借款人现状,上报总行审议。
成都守民律师事务所王德波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贷款者和银行分别担当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角色,而房屋产权便是银行发放贷款时收取的抵押品。"但抵押品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银行可以从追索贷款者的其他财产中优先受偿,”他分析道,"也就是说,在还贷面前,贷款人无路可选。”
不过姚友平的苦衷也有目共睹。"我现在是一贫如洗,连身上的衣服都是别人捐赠的,我并不想赖账,只是希望银行多站在受灾群众的角度上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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