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绍兴写字楼网!

000

当前位置: 杭州写字楼网 >> 新闻中心 >> 政策动态 >> 新闻详情

非深圳户籍低收入家庭将可申请保障房

杭州写字楼网    来源:        浏览:

深圳拟将符合缴纳社保年限等条件的"非户籍低收入家庭”等五类人群纳入保障性住房的范畴中。作为2007年深圳市人大四届三次会议的重点建议,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建议的办理,不仅让近4000户户籍居民享受到了保障性住房,而且还将推出24个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住房约2.82万套。

3年提供近10万套保障房

在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住房保障工作成为深圳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市长许宗衡承诺:"2007年新增政策性住房用地60万平方米,开工、在建2.5万套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年内可用于出售和租赁的不少于6000套”。

当年,深圳市国土房产局会同各区共筹集了6006套保障性住房,其中,经济适用住房3142套、公共租赁住房2730套、廉租住房134套。

2008年,《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正式公布,提出2008年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4.58万套,2009年3.38万套,2010年1.76万套,总共9.72万套,建筑面积490万平方米。据悉,2008年纳入4.58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的29个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已全部落实,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在积极推进中。

五类人群拟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在解决户籍人口的保障性住房问题时,深圳也开始将非户籍人口、引进人才等人群考虑仅保障性住房的范畴中来,拟将逐步将保障范围延伸至五类人群。

这五类人群分别是:一是低收入户籍家庭;二是产业园区户籍或者非户籍单身人员,通过各类产业园区建设及升级改造中集中配套建设的公寓、宿舍予以解决;三是符合缴纳社保年限等条件的非户籍低收入家庭;四是归国留学生、医生和教师等国内外引进人才,在公共租赁住房中划出一部分房源作为人才公寓向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出租,符合条件者还可通过住房分配货币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五是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的周转用房。

公积金制度基础性工作正积极推进

另外,被期待了多年的"住房公积金”终于结束了"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尴尬。2008年11月26日,市委常委会审议原则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方案》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补充规定》,宣称将

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自:XXX网(非本站原创)”的新闻稿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连系本站及时处理。

相关文章

推荐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