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某种巧合,自2003年国务院18号文件提出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后,国内房价也加快了上涨,2004年下半年又进一步加速。如果说2004年以前还是正常的恢复性上涨的话,2005年以后的两三年可就是迅猛上涨了,在一些沿海大城市,房价一两个月涨个千把元钱已是常态。直到2008年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才出现同比0.4%的降幅。如果从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算起,我国房价持续上涨了10年,这在全世界都是难得一见的。
房价的过快上涨当然不能完全归咎于将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的定位,但无可否认的是,这一定位必然会让房地产业得到多方面的政策支持,为其加快发展带来了诸多有利条件,而在任何一个快速发展的市场上,若想让其产品价格降下来几乎都是不大可能的。这也正是2005至2006年中央连续出台稳定房价的调控政策,却始终难以让过快上涨的房价回归理性的重要原因。过快上涨的房价,在反过来进一步推动房地产业非理性扩张和房地产泡沫积聚的同时,也让众多中等收入人群买不起房子。于是,2007年8月出台的国务院24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开宗明义地指出:"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而且在文件的结尾还进一步强调:"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这说明,见诸于国务院的文件也并不是始终一贯地只强调房地产业的支柱地位,在某些时期更强调住房、房地产业与民生之间的重要关系,特别是在房地产业处于非理性扩张的时期更是如此。
2008年11月,为应对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不利影响,中央出台了"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十大措施,并将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列为十大措施之首。随后,国务院总理温总理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上指出,"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拉动钢铁、建材及家电家居用品等产业发展举足轻重,对金融业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对于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温总理在这里既讲到了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