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绍兴写字楼网!
000
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被吊销、被责令关闭、宣告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注1:
1、企业清算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注2(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企业主管部门注3决定注销或撤销的文件注4,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或企业登记机关决定吊销执照的文件,或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4、企业出资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债务清理完结或由其承担的证明文件注4(也可以用经审计债务已清偿完结的审计报告替代),或法院民事裁定书(指清算情况的裁定文件);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6、企业的公章(包括公章、财务章、合同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附注:
1、同企业法人变更登记附注1。
2、同企业法人开业登记附注6。
3、同企业法人开业登记附注11。
4、同企业法人开业登记附注12。
编辑: